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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餐企自制饮料未标明原料构成 “引江源”等被点名(图)

※发布时间:2021-12-6 15:29:14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今年5月20日,我市正式施行《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已近3个月,执行情况如何呢?前段时间,扬州、邗江两级消协联合物价等部门以及消费者代表,对餐饮业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调查。昨天,市消协公布调查结果,发现部分酒店菜单不标份量,西瓜汁、豆浆等自制饮料,仍以“扎”为计量单位,无容量标注且未按要求注明原料构成,让消费者喝得不明不白。

  调查以餐企相对集中的邗江为样本,被调查餐企包括丹顶鹤、富春、众宜、金聚楼、赛德、云顶、粤鸿和、淮扬人家、引江源等9家。调查以消费体察(暗访)和检查两种方式,内容包括菜品、自制rixifu饮料、酒水、服务价格的明码标示情况以及“和菜”餐标与餐企安排菜肴总价的比对。

  据市消协介绍,所谓“和菜”,就是指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预期的消费标准组合不同商品整体销售,也就是按消费者报价配菜。按“办法”,“和菜”应标明总价格以及所含菜肴、面点、水果的名称、品种、价格等内容,所标示总价格不得高于经营者价目簿或价目表相应品种的价格之和。

  为体察活动,消协以随机方式确定“淮扬人家大酒店(兰苑店)”为体察餐企。随后电话预约订餐,同时告知餐标(100元/人)、就餐人数12人。

  调查当晚6时,暗访人员按约来到淮扬人家大酒店(兰苑店),在一楼大堂吧台酒水饮料陈列处,发现“海之蓝”等白酒配有标价签,标价签上有名称、度数、容量,盖有物价监制章,但可乐等饮料无标价签。

  进入包间,服务员递上安排的菜单。根据此前电话预约订餐要求,酒店安排了27道菜肴、1道炖盅、1道点心;主食、果盘各一,另赠酸梅汤饮料一壶,总计1200元的“和菜”。

  暗访人员查看菜单发现,菜式分冷菜、招牌菜、热菜、扬州三头宴、点心、汤汤水水、主食水果和时尚特饮8个类型,标注内容只有品名和价格,计价单位以客、例、份代之,未见对主、配料内容和重量进行说明。桂鱼、河豚鱼等鱼鲜类标注了奶汤、清蒸、红烧砂锅等做法供消费者选择,点心类则标注了至少6只起售。玉米汁、西瓜汁等“时尚特饮”全部以“扎”为计价单位,未见容量和原料构成标注。

  “和菜”安排菜单和点菜单对照后发现,32道菜肴(点心、汤水),点菜单有的只有25道,有7道菜未见。对此服务员解释是“有些时令菜还没来得及加上去,有的菜单上有,只是叫法不一样。”为证明,她在菜单中找出“清炒虾仁”的“另一叫法”—滑炒虾仁,标价58元;“招牌馋嘴蛙”的替代名“淮扬跳跳蛙”,标价48元/例。其他5样则没找到。

  按菜单标价和服务员口报菜肴价格,暗访人员计算出酒店安排的“和菜”实际总价为1225元,结账价格为1200元,酒店让利25元,优惠幅度为98折。

  在9家餐企中,“众宜”采用全实样展示,供消费者点餐。其余8家,公示质量较高的是“粤鸿和”,菜单内容完整、规范标准。

  公示较完整的是金聚楼、丹顶鹤、富春、云顶等4家。菜单内容含菜名、单价、主、配料名称及其重量。公示情况一般的是赛德、引江源和淮扬人家等3家。“引江源”的甲鱼、鳗鱼等菜肴有名称和图片,但价格标注为“时价”。

  此次调查,自制饮料方面,除去不提供自制饮料的“富春”和采用实样展示点单的“众宜”,其它7家的自制饮料均以“扎”为单位,“扎”并非国家承认的计量单位。这7家自制饮料既未标明容量,也没按要求注明原料构成。

  对于酒水饮料,大多数餐企吧台都有实物展样,但标价签内容不够完整,缺少规格、产地、计价员及物价部门的监制章,有的则没有标价签。“丹顶鹤”酒水公示较规范,但可乐、雪碧等饮料未见标价签。“富春”酒水明确标注容量、价格、度数,标价签规范。“粤鸿和”酒水明确标注容量、价格、度数并配实样图片,标价签规范。“淮扬人家”吧台内酒水标价签内容不够完整,缺物价部门监制章,可乐、雪碧则无标价签。“引江源”酒水均展示于吧台,标价签比较规范,店长称大部分顾客均为酒水自带,但矿泉水、酸奶、果汁、可乐等均未有标价签。通讯员杨萧实习生陈炜炜记者阿龙

  

关键词:吧台饮料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