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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

※发布时间:2019-2-16 2:49: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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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施工遍及各行各业,有关法律、行规对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做出了不同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分别作出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的,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的,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县级以上人民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安全的,责令从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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