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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问答(二

※发布时间:2017-11-12 16:17: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①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的除外。

  ②食品分类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名称大部分根据国家相应的标准进行表述, 无法找到相应标准的类别以市场通用名称表述,同时对该类产品进行了特征性描述(涵盖范围、原料、工艺特点和形态等)。

  如遇无法从产品表述名称上确定其食品分类的情况,应根据企业在标签上标识的所执行国家标准中指明的食品分类作为使用依据,不得跨类别使用食品添加剂。

  本食品分类系统共分为16大类,每一大类下分为若干亚类,依次下分为次亚类、小类及次小类。大类食品为1 级,依次下分至5级。

  食品分类号以3~10个数字组成,数字之间以“.”号相隔,各级别食品的食品分类号表示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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