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食品安全> 文章内容

正方农牧未获绿色食品证书虚假宣传 被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发布时间:2017-6-18 19:51: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正方农牧3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方农牧在未取得绿色食品证书的情况下,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有“绿色食品之王”字样,作引人的虚假宣传,故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对正方农牧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正方农牧表示,公司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公司相关办事人员未及时告知信息披露人员,公司未能及时公告该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事于2017年2月27日做出说明,现予以补充披露。

  公告显示,正方农牧对上述处罚决定,回复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产品上没有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不能判定为冒用绿色食品标识” ;用《广告法》评价该上述描述存在着使用极致宣传语的倾向,但不能判断为虚假宣传”。因此,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正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冻肥肝(初级农产品000061股吧))虚假宣传的情况说明》,称“2016年6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正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冻肥肝(初级农产品)标识标注“肥肝被称为世界三大美食之首,绿色食品之王”字样,举报人认为:该产品冒用了绿色食品标志。经调查,正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冻肥肝包装上没有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不能认定为冒用绿色食品标志。但该公司标注的上述宣传内容容易引人,因此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对正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正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受我局调查时已将虚假宣传内容进行改正。除此之外,我局未接到该批涉案食品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通报,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事项。”

  正方农牧表示,公司接受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已按时缴纳罚款,并于2016年8月完成整改工作。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正方农牧是一家以生产鸭肥肝为主、以长白飞鸭繁育、养殖、屠宰、饲料等系列产品加工为辅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于2016年2月23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5816。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