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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建立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br定期通报七大类安全信息

※发布时间:2015-9-6 17:31:3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遂宁市建立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

  定期通报七大类安全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政管理部门实行每半年对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定期通报制度。通报时间为每半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昨(28)日,记者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旅游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作出。

  记者从新执行制度中看到,需要报告和发布的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七大类,即: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餐馆等级评定信息;旅游景区内的餐饮企业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的量化等级评定信息;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总体趋势分析、预警的信息;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含抽检)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食品安全的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执法情况及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其他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的监管信息。

  为确保制度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政管理部门将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全市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的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定期发布。各地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旅游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发布,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遂宁日报记者 邹霞)

  原标题:遂宁市建立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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